笔趣阁 > 历史军事 > 战争论 > 第六章 消灭敌人的军队第六章 消灭敌人的军队书名:战争论 作者:克劳塞维茨字:大中小背景色:默认暗紫深绿深灰青灰栗色青蓝玫瑰黄褐米色雾白护眼关灯上一页书页/目录下一页第六章 消灭敌人的军队消灭敌军是达到战争目的的手段,这话应该怎样理解呢?究竟要付出什么代价呢?关于这个问题可能有下面几种不同的意见:(1)只消灭为达到进攻的目标所必须消灭的那一部分军队;(2)尽可能多地消灭敌人的部队;(3)在保存自己军队力量的前提下消灭敌人军队;(4)进攻方只在有利的时机消灭敌人的部队(从第三点引申出来)。对进攻的目标来说,这种情况也是非常可能发生的,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讨论过了。战斗是破坏敌人作战力量的唯一手段,它通过两种方式达到目的:(1)直接的;(2)间接的(即通过各种战斗的安排)。所以,假如说会战是主要的手段,那就等同于说它并不是唯一的手段。占领一座要塞,占领一部分国土,这些行为本身就对敌人的作战力量造成了一定的破坏,而且它还会给敌人的作战力量造成更加巨大的破坏。换句话说,它同时又是一种间接地破坏敌人作战力量的方法。我们除了将占领一个没有设防的地区当成直接达到某种预定的目的之外,还能够将它当成对敌人作战力量的一种破坏。所以,引诱敌军离开其攻占的地区所产生的效果跟我方攻占敌军没有设防的地区的作用非常类似。因此,我们只能将它和占领未设防的地区同样看待,而不能够将它当成真正通过战斗取得的成果。在很多情况下,这些手段的价值都被高估了,可实际上,它们几乎很少具有一次会战那样的价值。与此同时,采用这些手段往往会遇到一种危险:人们或许看不到它们会导致他们陷入不利的境地。因为运用这些手段需要付出的代价较小,所以看起来非常有诱惑力。这些手段在任何时候都应被当成较小的赌注,它们只会带来较小的利益,只适用于条件有限和动机较弱的场合。在这样的场合,很显然,它们比没有目的的会战强一些,因为就算没有目的的会战获得了胜利,但是其成果却无法被充分利用。下一页上一页下一页字:大中小背景色:默认暗紫深绿深灰青灰栗色青蓝玫瑰黄褐米色雾白护眼关灯热门推荐大唐皇长孙:皇爷爷!你吃鸡排吗我的亲亲老婆:豪门隐婚AA制大明1630凤凰骨[重生]重生大唐做可汗王妃出山要翻天碧海飘香我老爹是叫门皇帝三国从掳走洛神开始大明锦衣卫:让你破案,你勾搭公主?